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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报考中小学教师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岗位需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且与所学专业相近,除体育、美术、音乐外,报考其他专业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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