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盐城市建湖县城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逐步解决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从全县镇(街道)学校(近湖街道除外)公开选调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共34人,具体岗位见附表一。 二、选调条件 ⑴申请选调的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⑵教龄满五年(2011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实绩较好,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⑶身体健康,能正常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查处(查实)、问责或因其它原因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可报名。 三、方法与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01室。8月22日下午到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⑵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同底版2寸照片及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并填写《2016年申请选调人员登记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持有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初中和小学选调岗位;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选调岗位。各个学段不能兼报。报考的学科必须同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近三年实际任教学科一致。 每个岗位开考比例1:2。无人报名或不能形成竞争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⑶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学校初审同意,校长签字后,再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 2、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学设计、教学评价等。笔试满分100分。 考虑到农村工作教师的实际情况,在农村每从教一年按0.3分的分值计入总分(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选派到县城学校交流任教的每年计0.2分)。 3、确定人选。按笔试成绩加农村学校任教积分的合计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切线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分数相同时录用工龄长的)。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选调原则上不超过1人。教师富余人数相对较多的建阳中学、庆丰中学、芦沟中学、颜单中学、建阳小学,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选调原则上不超过2人。 4、公示。拟选调人选在建湖教育网、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5、办理选调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提请县编委会研究确认,办理有关手续。 监 督 电 话:86210301(县纪委执法室) 86233249(县教育局监察室) 咨 询 电 话:86226280(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 湖 县 教 育 局 201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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