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十堰市竹溪县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岗位)考核体检递补人选公告 | ||||||||||||||||||||||||||||||||||||||||||||||||||||||||||||||||||||||||||||||||||||||||||||||||||||||||||||
内容 | 根据《2016年竹溪县高中(职业技术学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2016年竹溪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对确定的考核体检对象进行了考核体检工作。经考核体检,有9名确定的考核体检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按照《公告》“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的要求,现将递补人选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考核体检人选名单:
二、递补体检考核有关要求: 1、体检考核的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9日。联系电话:0719—2731147。 2、体检考核的方式 (1)体检。考核体检人选到竹溪县人民医院或县级以上公办医院进行医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竹溪县教育局人事科统一发放调档函,调阅考生档案,对考生的资历核实并调查了解考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工作期间学习及思想品德表现情况。 3、体检考核的要求 (1)考核体检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竹溪县人民医院或县级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送到竹溪县教育局人事科(竹溪县教育局二楼204室)。 (2)体检合格人选到竹溪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调档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资料及考试个人思想品德鉴定(政审)材料邮寄或送达到竹溪县教育局人事科。 考核和体检均达到“合格”的人选确定为竹溪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逾期不参加考核、体检的人选视为主动放弃相应资格。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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