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面试组织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及学科按抽到的课题内容和要求讲课。 三、面试流程 1、报到: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候考室报到。 2、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身份,收取考生通讯工具,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等候备考室通知。 3、备考:候考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考室,抽取试题、备考,备考时间30分钟。 4、面试:备考考生按工作人员安排进入面试室,面试时间10分钟,不得超时。由主考官提示开始,计时员开始记时,满10分钟由计时员提示停止。 5、公布成绩:考生面试完毕,由工作人员引导到休息室休息,不得离开。每场次(本次面试共分上午、下午两个场次)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四、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计分实行百分制,评委根据考生讲课情况按评分标准评定,按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60分为达标分数线,成绩达不到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 面试地点:夏津六中 参加面试人员务必于9月8日下午2:30—9日上午11:30到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缴纳面试费用70元,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不得迟到。未按规定时间达到考场,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34-3211748 0534—3210113 夏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教育局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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