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德城区教育局、人社局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审查部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6年德城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职业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城区政府购买服务职业学校教师诚信承诺书》。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招聘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比70%)以及近三年的国家职业教育相关知识(占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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