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花都智能学校招聘劳动合同制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特殊教育教师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为广州市花都区智能学校,该学校为特殊教育学校,所招学生主要有智障、唐氏综合症、自闭症患者等。本次共招聘劳动合同制特殊教育教师6名,招聘人员需负责班级管理、教学任务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关爱特殊儿童,尊重特殊儿童人格,工作细心,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4.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年龄条件 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以2016年9月30日为界。 (三)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条件 专业不限;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条件 特殊教育专业优先录取;具有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具有医学从业经历者优先录取。 三、应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16年9月28日—30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10月8日上午9点至12点到广州市花都区智能学校现场报名(花都区工业大道3号)。报名者届时提交《广州市花都智能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花都区智能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花都区智能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组成评委组,对报名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定于10月8日下午在花都区智能学校进行,请考生留意学校电话通知。 (四)复审及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到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者视为放弃。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通知为准。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为7.8万元/年•人实行经费包干制(含五险一金、特教补贴等)。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7日 附件:广州市花都智能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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