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四川省绵阳中学2016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     其中,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愿意在绵阳中学服务7年以上。     5.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四川省绵阳中学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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