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3.德清户籍、浙江户籍均以2016年11月11日户籍为准。
 4.2017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中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6年11月11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