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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