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基本条件 ①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②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③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①年龄在30岁以内(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 ③应往届本科阶段为“211”及以上院校的研究生,需取得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体育(足球方向)专业人员可引进省级及以上体工队足球专业人才。 ⑤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人员要求在计算机网络设计、维护、日常管理方面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和发展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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