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衢州市常山县教育局2017年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常山县教育局提前招聘教师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2017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幼儿教育为专科及以上学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身体健康。 2.人才引进对象,享受的待遇参照附件执行: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且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年龄放宽至30周岁。 ②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拔尖人才、名师、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招聘时间与地点 1.11月19日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浙江省常山县教育局教育专场); 2.11月23日安徽省师范大学(芜湖); 3.11月26日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号楼大厅; 4.12月4日哈尔滨师范大学; 5.12月10日浙江师范大学(金华)。 四、招聘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40分):根据报考者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量化计分,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报考者在招聘现场进行面试。 2.组织面试(60分):面试采用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语言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表现,并由面试考官组予以量化计分,面试分低于36分者为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签约:按照素质考评得分和面试得分的合计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毕业后经资格复审、组织体检、综合考察等均合格的,正式签订录用合同。被录用者具有正式编制,其待遇按浙江省政府规定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招聘要求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请符合条件对象就近选择招聘专场地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政治面貌证明、普通话合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业成绩,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报名时,还应填写报名表一份,交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因报考者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欢迎有意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届时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应聘。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5016926 5022908 浙江省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常山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7日 附: 1.2017年衢州市常山县教育局提前招聘教师计划 2.浙江省常山县2017年提前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3.常山县提前招聘公办教师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4.常山县人才引进优惠待遇 附件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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