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公告 |
内容 | 坪山新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已于2016年12月17日结束。本次招聘中,有2个岗位(PS2016004D0038、PS2016004D0104)因无人进入资格审查而取消。 此外,根据《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第五条第3款“确定体检人选”中如下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1.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2.A<5B,若(A+2)/3≥B,则C=B;若(A+2)/3 现将坪山新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体检地点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详细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路19号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2楼,联系电话:84511476。 三、体检程序 1、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自行到达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向在场的组织人事局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须提供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验核)。 2、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中心交费处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2楼),逾时未到达又未提前联系说明情况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3、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中心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体检中心者,体检无效。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5、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7、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一旦查实,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后如需复查,工作人员将于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复查时间另作安排,此次复查后将不再另行安排复查。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坪山新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成绩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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