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连大学针对2014年导师复核中部分未通过导师进行二次复核的通知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校发文件《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的相关精神,2014年我校开展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复核工作。根据《大连大学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果如下:“有16名导师因部分条件不符合,停止招生一年,一年后再次参加导师复核。” 本次导师复核工作涉及以下学院:信息学院、物理学院、建工学院、机械学院、医学院、人文学部、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名单另付) 一、工作要求 1、复核评审标准见《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12]36号文件); 2、按要求填写《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核表》。将复核表递交至学科所在学院(部),同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各学院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3、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复核人的条件进行认真初审,并在复核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加盖部门公章; 4、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填写《复核硕导汇总表》,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老师按照《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和条件,认真填写表格;表中所有内容需填写完整,如无“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或未加盖部门公章,则表格无效; 2、近三年取得的科研成果中的论文(2012年4月30日一今),请填写核心期刊论文,非核心期刊论文不要填写,可参照《2014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CSSCI扩展版; 3、硕导复核表后的附件具体要求:期刊复印件(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页),著作(封面、前言及目录),检索证明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科研经费本封 皮及内页复印件(此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导师复核表,相关复印件和复核汇总表,请在5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学院,并将其中的《复核硕导汇总表》电子版文档发至邮箱:87200239@qq.com。 研究生学院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