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和我校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按照考生姓氏拼音顺序排列,见附件)。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情况,缴费系统暂未开放,缴费时间后期在招生网公布。公示时间:2015年5月1日—2015年5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与我校招办联系。电话咨询:025-58139090;网络咨询:关注我校官方微信“南工招办”,可进行一站式咨询。 注:面试合格考生享受政策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合格考生,将对入选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三类: A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前30%(含)的合格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B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则予以录取。 C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所对应专业,在填报的6个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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