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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有关精神, 2016年南浔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入围人员林婷,因当时身体有孕,体检延期,现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3090575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313009 南浔区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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