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黑龙江建胜利农场学校2017招聘代课教师公告 | |||||||||||||||||||||||||||||||||||||||||||||||||
内容 | 胜利农场学校,创建于1958年,由九年一贯制示范化学校晋升为省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隶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局胜利农场,地处祖国的边陲,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建三江平原地区,饶河县境内。学校建筑面积19651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18人,在校学生数1200人,班级数36个。学校基础设施完善,现有教学楼三栋,学生公寓楼一栋,学生餐厅一栋,教学功能室齐全:精锐高端的录课室、微课室、音乐室、美术室等;质量优异的体育活动场所:硅pu篮球场地、排球场地、羽毛球场地和轮滑场地;现在,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学校36个班级,理化生科学实验室,都安装电子白板,充分体现了网络教学的尖端科技水平,实现了教育事业的现代化。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为严格招聘标准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第一学历为具有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为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 5.应聘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6.具有岗位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语文专业应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学科应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证书; 7.在职人员需持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三、招聘需求计划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请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qq群551861019 (胜利学校招聘教师),并在qq共享中下载《教师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15846980577@163.com信箱中或qq传送。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9日。 2.联系电话:15846980577联系人:王老师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对于紧缺的专业岗位,经考核小组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0日8时至12时。 2.资格审查地点:建三江管局胜利农场学校 3.审查项目 (1)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原件,证明其学历层次是本科几表录取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要求盖有学校公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此项目; (3)二级甲等(语文学科)、二级乙等(其他学科)以上级别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授课专业资格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 (7)在职人员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三)考试 业务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学校,具体笔试、面试试讲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科目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原则上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个人弃权拟聘岗位的人员需填写《弃岗声明》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一年内不得参加建三江管理局系统内公开招聘考试。 (四)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备案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人社局、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取和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代课教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六、本招聘办法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 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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