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辽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7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5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聘用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从事辅导教师等工作,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5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四)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17年5月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到 5月19日。报名现场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新华路500号,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招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辽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授课水平,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分别在报名现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有关媒体同时进行。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针对性上岗培训,并负责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1、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标准具体见附表。 2、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0419—3715559 九、 注意事项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7年市妇儿中心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