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公开招聘(递补)复核对象名单:
| 1、幼儿园 |
沈岳莲 |
666117100927 |
| 高敏真 |
666117100675 |
| 胡贺敏 |
666117100371 |
| 江婷 |
666117100734 |
| 沈惠华 |
666117100298 |
| 2、小学语文 |
林小凡 |
661117101902 |
| 黄翠玉 |
661117102324 |
| 林惠娜 |
661117101782 |
| 3、中学数学 |
张小玉 |
663217105725 |
二、复核时间: 2017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核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安居小区)。 四、复核材料: 1.《2017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核表》1份(请自行下载复核表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本人要自己亲笔签名,具体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3.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表。 8.在职报考者须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以上审核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公章。 五、若因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全省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要求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网址:http://www.zhaoan.gov.cn/)。 六、经资格复核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网址:http://www.zhaoan.gov.cn/)。 诏安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9日 附件:2017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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