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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特面向桂阳县域外公开选聘30名在编在岗高中教师来我县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城区高中学校专任教师岗位30名。具体选聘岗位名称及各岗位选聘计划数如下:
学科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选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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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条件 1.县域外在编在岗高中专任教师。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选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4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8月4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待遇 1.选聘对象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由学校开展岗位竞聘确定。 2.选聘对象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费6万元/人。 五、其他事项 1.选聘对象聘用后须在桂阳县服务6年以上(服务时间从2017年9月1日开始计算,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为一年)。 2.选聘对象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察、面试、体检及调配资格。 3.选聘对象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方案由桂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桂阳县教育局:0735-4470107 监督电话 桂阳县纪委组织部:0735-4470322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4469972 桂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5-4470110 桂阳县教育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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