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教职员公告(第二批) |
内容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并于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项目验收。2014年,学校《能力分级培养的汽车维修类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项目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016、2017年,学校入选全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6年,学校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学校入选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创办五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求是、笃实、创新、立业”的校训,按照“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质量为本,培养技术应用型、工程实施型、基层管理型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致力文化传承,强化科技服务,拓展开放式教育。目前,学校政校企合作平台稳固,社会服务能力强,是华南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现有41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约13500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优秀编制外人才15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均为编外人员。新聘用人员设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待遇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7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2日。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需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可采用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3.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及岗位相关知识,试讲时间30分钟以内,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 (2)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采用本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教师岗位同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年龄计算规定如下: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学校、考生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成绩合格且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020-3785412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监察审计处)。 附件: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xls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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