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成绩及体检公告 |
内容 | 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笔试和面试已结束。现将成绩及体检事项予以公布: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成绩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其中“是否进入体检”栏标注“是”的人员为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共1天。 三、体检地点 体检集中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区中医院)体检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大运路1号)。 四、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于体检当日(2017年12月28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并签到。 (二)考生到交费处缴交体检费(约500元/人)后,凭缴费收据领取体检表。 (三)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与报名表相同的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姓名”、“报考职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按照现场医护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抽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四)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 五、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并签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并签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于12月27日18时前书面向区教育局或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经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后另行安排体检。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非体检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区域。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尽量穿着简便、舒适、宽松衣物、鞋子,女士尽量避免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彩超,抽血和做完彩超后才能进食。 (六)做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有怀孕的女性做X光检查前必须如实向医生报告;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六、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考生于2018年1月9日前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查询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成绩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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