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1月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继续教育学院是福建农林大学所属学院之一,承担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及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先后被认定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国家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等。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3.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cet-4≥425。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http://cjxy.faf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统一发送至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箱(fafujjy@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①《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或cet-6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书等)扫描件;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后,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后方可开考。比例不足1:3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现场确认。考试前,学院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的有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前,具体由学院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前联系。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5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分数为综合成绩,即报考人员最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具体考试事项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六、考核、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可从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文档下载”专区下载(http://202.205.91.108/fjnlzp/index.php)。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拟聘人选公示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相关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将组织拟聘人员与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派遣手续。拟聘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学院,待遇按照《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享有五险一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老师、张老师 电话:0591-83789321 邮箱:fafujjy@126.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南区继续教育学院219办公室 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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