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春季四川攀枝花市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
内容 |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8〕1号)、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对象 (一)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攀枝花市西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受理)。 (三)在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四)有志从事教师工作的社会其他行业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日—4月25日(每天7:30-23:30)期间,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三、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人员认定工作安排 (一)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 1. 网上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4月20日—4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期间,在西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 .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内容: (1) 由教师认定机构对网上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和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 对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但申报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人员提出材料补充意见; (3) 对不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不予受理回复; (4)安排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教资﹝2010﹞6号)的规定和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西区指定医院为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3、现场审核须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 3.1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交: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填写,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路径:处室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户籍所在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一份(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下载; (7)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供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粘贴证书使用,底色无要求,请修剪规则); (8)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档案复印件(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 提交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一份; ①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申报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在职教师提交所任教层次和学科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学校或教育人事部门公章)。 ③非师范教育类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能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0) 户籍不在攀枝花,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攀枝花西区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原件(在缴费的社保部门打印)。 4.2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交: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填写,双面打印并签字。进入报名系统后,自动显示各科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系统); (2)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路径:处室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由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一份(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下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供粘贴证书使用,底色无要求,请修剪规则); (9) 户籍不在攀枝花,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攀枝花西区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原件(在缴费的社保部门打印)。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表格均应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18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5月10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办证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完善),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并在确认现场提交认定机构。 (三)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不得参加本次认定。对2018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学籍成绩和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有效证明(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证明无效),方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凭证。对认定合格的人员,须对毕业证验证合格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一)网上查询网址: 1.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 2.攀枝花教育体育网:www.pzhedu.cn 3.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1.市教体局人事科:3332281; 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3375097、2295100。 2.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东 区教育局:2293829 西 区教体局:5555533 米易县教育局:3999757 盐边县教体局:8657506 仁和区教育局:3895021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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