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广东河源市连平县招聘教职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编委《关于下达2018学年度秋季补充专任教师指标的通知》(连机编[2018] 11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公开招聘教职员考试。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人数及职位设置 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64人,幼儿园保育员2人。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后出生。 (六)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即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现场报名) (一)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8日。 (二)地点:连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程序及须提交材料: 1.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并递交《连平县2018年招聘教职员报名表》,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2.须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2)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照3张。 (3)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非连平生源师范类学历毕业生或虽是连平县生源师范类毕业生但未到连平县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的,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非师范类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人社部门人才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 (6)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者均需提交(1)、(2)、(3)项材料,报考教师职位人员请根据本人情况对应提交(4)、(5)、(6)项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四.考试 报考连平县教职员职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符合所报考职位应聘条件)免笔试,按面试成绩占100%计入总成绩,与其他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一同排序。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省级相关部门命题、评卷。笔试总分100分,占60%计入总分。 1.内容(范围):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法规)、教育教学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 2.时间:2018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3.地点:附城中学。 4.考试要求: (1)考生于6月30日到教育局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及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40%计入总分。 1.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根据学段、科目的指标数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确定。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及“大学生村官”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如果面试入围人选小于规定人数,只要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职位:入围人员按报考职位科目上一节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20分钟,上课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前20分钟根据所提供的教材确定。 (2)特殊学校专业教师职位:内容另定。 (3)幼儿园保育员职位:内容另定。 3.面试时间:2018年7月20日。 4.面试地点:县第一小学。 (三)成绩 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免笔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二)待遇: 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待遇,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职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流动。 被聘用的保育员,享受在编保育员待遇,在聘用职位上满5年方可流动。 七.发布公告时间 招聘公告由连平县教育局制定,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5日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连平县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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