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贵州毕节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公告(7月10日-13日报名) |
内容 | 根据毕节市儿童福利院的用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 生活老师2名,洗衣工1名。 二、岗位要求 (一)生活老师 1.女性,年龄在35-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及传染性疾病,能适应轮班工作制及夜班。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关爱儿童,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无违纪违法记录。 3.初中及以上学历,服从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和耐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人员。 (二)洗衣工 1.女性,年龄在35-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及传染性疾病。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关爱儿童,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无违纪违法记录。3.初中及以上学历,服从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和耐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7月13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儿童福利院(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办事处甲秀村;联系电话:0857-8103339;联系人:胡 艺)。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报名时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备注: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需持县级扶贫办发放并盖章的贫困卡或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招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听候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薪资面议。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不了相关证明的不予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毕节市儿童福利院 201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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