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8月四川古蔺县教育局关于选调城区部分学校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
内容 | 根据《古蔺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8月公开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拟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核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于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并将体检和考察情况书面报教育局。 未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一)体检标准和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400元。 2.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 3.体检前参检人员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对于本次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或可能已怀孕人员,应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申请在本次体检时暂不进行哪些项目的检查(如妇科、x光项目等),并提供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产后由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后再补检。体检合格,再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0-7205280(教育局监审股) 古蔺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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