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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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
1、具备幼儿教师或以上教师资格证;2、需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6、现长安区内在职幼儿园教师不得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