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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市教育局所属的长沙市雅礼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十、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899753(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驻长沙市教育局纪检组:0731—84899756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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