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要求,通过考核,拟聘用陶义美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8月29日至9月6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9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拟聘人选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333142。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拟聘岗位 |
拟聘岗位名称 |
拟聘岗位等级 |
1 |
陶义美 |
男 |
美术学 |
硕士研究生 |
副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任教师 |
专技七级 |
广西艺术学院 2018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