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察公告 |
内容 | 2020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笔试、专业测试、体检等环节,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共有235人进入考察程序。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20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入围考察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察要求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3.考察对象须提交个人档案、《2020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表》(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A4纸打印)。表中“现实表现”栏由毕业学校或现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围绕上述考察内容填写考察意见,考察意见须包括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内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分别由亳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协调公安部门核查。《考察表》要用碳素钢笔或黑色水笔工整填写,内容要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空栏漏项,签字、盖章要齐全。 4.请报考市直学校的考生于10月13日—16日将个人档案、《考察表》报送至各市直学校;请报考市高新区岗位的考生于10月13日—16日将个人档案、《考察表》报送至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5.请报考市直学校的考生于10月13日到市教育局领取调档函,报考市高新区所属学校岗位的考生于10月13日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领取调档函。 6.逾期不提交《考察表》和个人档案的,视为放弃考察,取消拟聘资格。 7.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亳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58-5125915 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558-5887266 附件:1.2020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2. 2020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表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2020年度亳州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入围人员名单.xlsx【19.4 KB】 附件2:亳州市2020年度市直学校及市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表.xls【31 KB】 文章来源:http://jyj.bozhou.gov.cn/News/show/4405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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