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贵阳市清镇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
内容 | 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拟开展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相关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90名,全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等详见附件。 二、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三、报考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四、招聘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有关公告或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咨询电话:0851- 82522296 (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特此公告 附件: 1.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3.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21年毕业特困学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5.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 6.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90名(其中小学48名,初中40名、高中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本次招聘涉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3.本次招聘涉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见附件2)。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1年12月14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学历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 4.截止2021年12月14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2.2016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清镇市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uploads/202504/02/index5019.html 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见附件5)等规定,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最新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做好防控措施。通过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3.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4.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5.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文章来源:http://www.gzqz.gov.cn/xwdt/tzgg/202112/P020211214574458160655.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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