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 “ 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我院现有仪表园和浪头两个校区,仪表园校区开设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无损检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软件技术、计算机通信、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珠宝鉴定与营销、首饰设计、电子商务(电子报关)、电子商务(商务运营)、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物流管理(现代物流作业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应用韩语共32个专业。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邮编:118009。 浪头校区开设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检测技术及应用、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共6个专业。具体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邮编:11800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7.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3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3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557.1万元,图书29.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及特困生解困措施 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学校奖学金(每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四等奖学金500元。其中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总人数的20%。 特困生解困措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爱心助学基金及扶贫助学。其中,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500元。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700—800元。 六、获奖说明 学院积极鼓励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对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2014年学院师生荣获全国软件创业团队总决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无损检测技能竞赛三等奖,全国软件设计大赛个人总决赛三等奖,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技能大赛辽宁赛区学生组一等奖、教工组一等奖,全国软件设计大赛辽宁省选拔赛一等奖7人、辽宁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物流技能竞赛项目一等奖,英语口语竞赛项目三等奖、报关技能竞赛项目三等奖。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考生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5-3853111 、3853211、3853222 学院网址:http://www.lnmec.net.cn 电子信箱:zsb@lnmec.net.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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