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广东生源(含插本生)入学时不需要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 二、非广东生源如果要将户口迁来我校,请备好以下材料,于入学当天交到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104室)。 (1)入学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3)身份证复印件(未办身份证或身份证遗失的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4)第二代身份证相片一张; 三、户口迁移证的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户口校对章; (2)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专用章要清晰; (3)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要详细到“××省××市××县”;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原因统一为“大中专招生”; (5)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韶关学院”; 四、特别说明: (1)非广东生源的户口并非一定要迁往学校。请家长及本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往我校; (2)农业户口迁出后即转为非农户口。因此,是否将户口迁出请家长及本人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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