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燕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祝贺你考入燕山大学!为使你顺利入学报到,请仔细阅读以下事宜: 一、入学报到 1、报到时间及流程: ◆ 9月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 9月7日至9日:进行入学教育和专业介绍、举行开学典礼 ◆ 9月10日:正式上课 2、报到地点: 燕山大学东校区(学生公寓区):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车辆与能源学院 燕山大学西校区(学生公寓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 校内具体报到地点请提前与学院辅导员联系确定。 3、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于9月1日至5日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仍未报到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截止9月6日晚24时,未准假且未报到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如果入学不在学生公寓住宿,请于7月15日前反馈给学院辅导员,否则必须缴纳住宿费并在学生公寓住宿。 4、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加入所在学院新生QQ群,各学院辅导员联系方式如下:
二、户口迁移 1、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其户口迁入学校,本人确定户口不迁入学校的新生,入学以后不再补办户口迁入手续。秦皇岛市生源的新生(含四区四县),其户口不迁入学校。 2、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须做到以下几点: ◆ 《户口迁移证》上迁出原因应填写“大中专学校招生”或“大学以上招生”或“录取学生”字样,籍贯和出生地一栏应填写到省、市、县(县级市),备注栏内必须填写身高、血型,迁移地址应填写“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169号”。《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如有涂改、变更,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落户。 ◆ 新生入学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丢失,须在居住地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其《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退回原籍确认更正后再交回学校落户,否则不予在校落户。 ◆ 新生须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按身份证大小规格剪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处,由新生本人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交给学院辅导员老师,同时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无需剪裁),并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写明本人将在秦皇岛所用的手机号码。辅导员老师在新生报到两周内收齐《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财务缴费与资助 1、学费:10000元/人/年,分年交费。 2、住宿费:400元/人/年(四人间)。 3、缴费方式:请入学前10天在本地农行任意网点将学费、住宿费存到学校发的农行卡中(农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详见农业银行金穗IC借记卡使用须知)。学校财务委托农行燕大支行批量代收学费、住宿费(银行代扣应收款后卡中余额不能为0),报到时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开具河北省学校专用票据。定向就业生可按《定向就业协议书》上规定的电汇方式缴费。 4、资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5万元,获奖比例为2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2万元,获奖比例为50%;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每生每年1万元;研究生校内助学金,博士每生每年0.8万元;学校还将开通绿色通道。 四、档案材料及组织关系 1、除硕博连读外的非定向新生:应将个人档案于规定时间(以调档函为准)交(寄)到所在学院档案接收部门,原为在职职工者应携带《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已经辞职者应携带解除合同原件或工作单位批准辞职文件,未参加过工作者应携带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2、除硕博连读外的全部新生:应携带《燕山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登记表》(点击下载:燕山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登记表.doc),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 燕山大学201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被本学院录取的新生由本学院开具(原辅导员签字,不用盖章),被其他学院录取的新生由原学院开具(学生科科长签字,学院盖章) ◆ 其他新生:由原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 3、共产党员应携带县级及以上党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填写“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燕山大学”),共青团员应携带县级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 五、公寓住宿 1、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冀教资后[2015]7号《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国家质监总局、教育部要求,我校参加了省教育厅和省质监局统一组织的全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已提前为学生代订了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供学生到校时选购。每套床上用品包括棉被一条、棉褥一条、被罩两个、床单两个、枕巾两条、枕芯一个、枕套两个、毛巾被一条、蚊帐一顶、毛巾一条,代订价格415元/套。在新生入学时我校设立了统一地点办理购买手续,选购时请学生自备现金。新生购买时,要选择学校设置的张贴省纤维检验局产品质量合格报告的场所进行购买,切记不要购买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对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发现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质监部门将提示学生更换,并对销售者进行查处。 2、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标准为棉被规格:2100mm×1480mm(2.5kg),棉褥规格:1950mm×900mm(1.25kg),被罩、床单等按照棉被及棉褥规格配置。 3、新生可携带行李箱1至2个,长宽高尺寸不要超过415 mm×530 mm×300mm。 六、其他事宜 1、新生须接受学院身份核实,新生本人、相关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等)、新生入学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录取专业等)要一致,一经发现信息不一致,学院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需准备9张一寸蓝底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3、未按规定交费或未交齐应带材料者,不能进行学籍注册和选课,超过两周仍缺材料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4、如对上述事宜仍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 录取资格审查(研招办):0335-8057077 ◆ 迎新接站(学工处):0335-8066740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委组织部):0335-8074605 ◆ 婚育状况证明(工会):0335-8068840 ◆ 户口迁移(安全工作处):0335-8074785 ◆ 公寓管理(后勤管理处):0335-8067825 ◆ 缴费(财务处):0335-8074809 ◆ 资助(学工处):0335-8045503 ◆ 银行卡使用(农行燕大支行):0335-8057294、5946689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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