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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云南省2008年全国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录对象,公共科目笔试试卷设“专科类”和“本、硕类”两种版本,分别适用于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和报考本科班及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两种版本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要求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申论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用现代汉语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验的构成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政法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测验各部分的内容、题型构成、题量如下表所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科类):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本、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