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报考法院、检察院硕士岗位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月21、22日的体检 |
| 内容 | 请问老师: 1.通知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按1:2的比例进行体检,其余岗位的按拟录数等额进行体检。 2.补充通知中: 由于报考法院、检察院硕士岗位的人员尚需到学校参加入学面试,无法确定拟录取人员,故此类考生暂不参加本月21、22日的体检。待入学面试结果公布后,按照入学面试合格及本次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根据岗位数等额开展体检,具体时间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另行通知。 这两段话是怎么理解的,有点混淆,谢谢! 回复:补充通知的意思是报考法院、检察院硕士岗位的人员暂不参加本月21、22日的体检,直接参加学校的复试,复试后再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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