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 ||||||||||||||||||||||||||||||||||||||||||||||||||||||||||||
内容 | 按照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的规定,各招考职位在面试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共出现8名缺额,具体为: 1、治安学(一)(11020401)职位1人; 2、治安学(二)(11020402)职位1人; 3、刑事技术(一)(11020403)职位1人; 4、侦查学(一)(11030405)职位1人; 5、侦查学(三)(11030407)职位1人; 6、治安学(三)(11030409)职位2人; 7、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11030412)职位1人。 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额及人员名单 因治安学(一)2人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刑事技术(一)无递补对象,本次共有8名人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各职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 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9时-18时。 地点: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99123。 四、相关要求 请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中面试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准备好复审资料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附:2011年泸州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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