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递补体检结果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体检的公告》精神,共有1名考生参加了2012年12月20日进行的递补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二、考察结果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察工作的公告》精神,由广安市公安局组成考察组,在2012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集中对广安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20名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察,考察结论均为合格。 三、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2年12月29日起至2013年1月4日结束。干部群众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拟录用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0826-2348261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393328 广安市公安局:0826-2396356 附件:广安市2012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