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眉山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生加分公示 |
内容 | 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0分。经审核,以下人员(见附件)符合加分条件,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0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3年9月28 日至2013年10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眉山市招办电话:18090083210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向眉山市招办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试符合政策加分考生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702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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