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第一阶段进一步检查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对体检合格且符合考察政审对象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各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详见《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政审对象名单(第2批)》(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各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须在2013年12月28日前完成考察政审工作,2013年12月30日前将考察政审结果及录取建议报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政审工作,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有变化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政审工作接受省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0851-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0851-6209103 省法院
 0851-6697707 省检察院
 0851-5904036 省公安厅
 0851-5552151 省司法厅
 0851-5810731 省监狱管理局
 监督电话: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851-5837249
 五、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拟录取人员名单、注意事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政审对象名单(第2批)详情请参考:http://www.gzrs.gov.cn/?SqlPageId=infoContentPage&ReplaceId=info&newsInfoId=8582644318777944574573000&newsInfoTypeId=M0101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01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