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下列人员已通过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被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限7天。公示期间,可向市公安局或市公务员局反映问题,信访要属实名。 市公安局 电话:27319000-65048 地址:和平区唐山道26号300040 市公务员局 电话:83606214 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30004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7年1月19日 拟录取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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