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中小学“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3]73号)精神,特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中小学“特岗计划” 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1、2012、2013年毕业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 3、报考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愿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和工作能力; 3、具有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岗位 1、计划:60名。初中:18名,小学:42名。 2、岗位: 初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5名、物理:4名、化学1名、体育:1名、政治:1名、合计18名 小学: 班主任:31名、英语:4名、体育:2名、音乐:4名、美术:1名,合计42名 三、招聘程序 教师招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按辽教发[2013]7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四、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依据岗位设置和总成绩高低依次自愿申报具体聘用岗位,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书面协议》,五年内不予申请调动工作,并经县人社局鉴证后,予以聘用,同时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在任教期间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问题不宜继续任教的毕业生,以及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毕业生,经县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后,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 其它关于招聘考试的具体事宜按照《201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公告》。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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