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通知 | |||||||||||||||||||||||||||||||||||||||||||||||||||||||||||||||||||||||||||||||||||
内容 | 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云南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云南考区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位类别与考试安排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兽医、风景园林、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各专业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2015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流程图见附件1)。 1.网上报名: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报考者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标准见附件2)、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报成功后,报考者下载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 招生单位须在报考者电子照片上传24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中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照片,信息平台将自动向报考者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2015年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报考者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015年全国联考云南考区现场确认地点、类别及时间
(三)报名费和准考证下载 1.报名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准考证下载:2015年10月15日起,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证件要求和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因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考者,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附件4),并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日期间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10室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时,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报考者,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5),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的考生请将上述材料提交到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申请资格审查)。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中,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其《资格审查表》须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我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时,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审查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5日。审查地点:昆明市西昌路26号云南省司法厅807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4189007。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其《资格审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五、考试大纲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详见附件6。 六、其他事宜 (一)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报名、录取工作须通过“信息平台”进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本次考试招收工作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招生限额及报考条件须严格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的规定。 (三)请各现场确认点提前做好现场确认场所互联网接口安装、网速扩容,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等软硬件设备的测试与人员培训工作。 (四)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单位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请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并在培养方案中具体安排。各招生单位在报名阶段应向社会和考生公开招生录取办法、教学地点、学习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2015年6月17日至19日,各招生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设置招生学位类别及领域等信息,发布招生公告,并提交《招生单位联系人简况表》(附件7)。 (六)2015年7月10日前,各招生单位登录“信息平台”,根据招生公示信息数据标准(附件8)有关要求,按拟招生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分别上传培养方案信息。 (七)云南省各招生单位的招生宣传介绍详见附件9。 附件: 1.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流程图.doc 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doc 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doc 4.预报名承诺书.doc 5.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doc 6.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代码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doc 7.招生单位联系人简况表.doc 8.招生公示信息数据标准.doc 9.2015年云南省高校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情况介绍.doc 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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