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凤庆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 ||||||||||||||||||||||||||||||||||||||||||||||||||||||||||||||||||||||||||||||||||||||||||||||||||||||||||||||||||||||||||||||||||||||||||||||||||||||||||||||||||||||||||||||||||||||||||||||||||||||||||||||||||||||||||||||||||||||||||||||||||||||||||||||||||||||||||||||||||||||||||||||||||||||||||||||||||||||||||||||||||||||||||||||||||||||||||||||||||||||||||||||||||||||||||||||||||||||||||||||||||||||||||||||||||||||||||||||||||||||||||||||||||||||||||||||||||||||||||||||||||||||||||||||||||||||||||||||||||||||||||||||||
内容 | 凤庆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研究制定了《凤庆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现将我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的原则。 二、面试工作机构 严格按照面试纪律要求和保密制度,组建面试巡视组、面试监督组、面试评委组、面试命题组、面试计时计分组、面试候考工作组、面试引导组和医务安全组。要求各小组统一思想,相互协作,积极开展工作。 三、面试考生确定 按学科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并由临沧市特岗办审定公示。面试考生名单附后。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庆县第二完全小学 (二)资格复审办法 1、复审内容 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真实。 2、复审程序 ⑴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能出示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⑵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组织应聘人员申报竞聘的任教学校 (一)公布竞聘岗位 由凤庆县特岗办于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向应聘人员公布招聘特岗教师的设岗学校。 (二)申报时间 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申报地点 凤庆县第二完全小学 (四)申报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考生,根据笔试前所报学段学科选择与之相对应的设岗学校申报竞聘岗位。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 中午12:30——下午18:00 面试考生应在中午12:30前到候考室报到,面试开始不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凤庆县第二完全小学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 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说教学过程为重点。由面试命题组在应聘人员所报学段学科教材中选取某一知识小点命题。学前教育命题范围为学前教育教材;小学命题范围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教材。 (四)面试程序 1、候考 参加面试考生于2017年7月26日中午12:30前进入候考室。由候考工作人员点名并作面试纪律要求,让考生做好面试相关准备工作。 2、抽签 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在候考室由面试候考工作人员,根据设岗学校及学科报名人数情况,在监督组监督下于2017年7月26日中午12:40开始进行设岗学校及学科竞聘面试顺序抽签。面试开始后,由候考工作人员带领进入面试室。 3、说课 面试考生在引导员带领下进入面试室后,考生向评委报告“应聘XX学校XX岗位X号考生”;评委组长说明面试要求,宣布说课开始即开始计时,面试考生根据“说课题”稍作准备后进行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在时间还剩2分钟时,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还剩2分钟”,时间终了,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说课。考生说课完毕要向评委说明“说课完毕”,说课要求使用普通话。说课结束评委打分、计分员测算得分,考生在引导员带领下到考室门外等待领取面试成绩,待其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领到本人面试成绩,方可离开考点。 4、计分 面试说课成绩总分为100分。计分员根据评委对面试考生说课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5、拟聘人员确定 按照竞聘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硕士研究生免笔试,并以所报考科目的最高分计算)加面试成绩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所设岗位需要,在服从调剂的其它岗位落聘者中依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聘用。 6、宣布拟聘人员 ⑴参加对象:全体参加面试的考生 ⑵宣布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7:00—8:00 ⑶宣布地点:凤庆县第二完全小学 ⑷宣布内容: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初步竞聘结果。 七、体检 由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7月28日,共2天。 (二)体检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对象:初步拟聘人员。具体体检分组及时间安排届时具体通知。 (四)体检事宜 拟聘对象必须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到凤庆县人民医院报到,每人缴体检费用296元,交小一寸彩色正规照片1张,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不吃辛辣食物、忌饮酒,体检当天不吃早餐等。 八、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特岗教师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报市特岗办,由市特岗办统一报省特岗办审核确定。经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凤庆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接到通知的拟聘特岗教师需携带小一寸彩色正规照片3张到凤庆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凤庆县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以5年禁考的处罚。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能交验毕业证的,在2017年9月1日前将原件及复印件交凤庆县特岗办验证,若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凤庆县特岗办将解除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生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遵守面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书籍、教学工具等进入考室。 (二)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况。 (三)面试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候考室休息,遵守候考纪律。 (四)面试考生提前10分钟进候考室,面试开始后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考生面试期间住宿费、生活费、体检费、复印材料费等自理。 服务电话:0883—4215837(凤庆县“特岗”办) 附件:凤庆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凤庆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 临沧市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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