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我可以修改加分项目吗? |
| 内容 | 请问老师我们独立学院的三好学生证书属于校级证书还是院级证书,可以加分吗?还有我最近同时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已经在学校公示了,可颁奖要等到6月下旬,也就是正式毕业领毕业证的那天,那我这一项是否也可以加分?我好害怕加错,麻烦老师给我详细的答复。谢谢老师! 回复:独立学院的表彰可以加分,属于校级。由于笔试加分的审验工作是在资格复审阶段,也就是加分已经生效后的阶段才进行,所以要求相关的表彰或其他加分项目必须在报名结束前(5月12日前)获得。如友疑问,请联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公室电话:0871-3635370、3635375 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871—3635398、3635397 考试中心电话:0871—5399615、5324809、5399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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