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文山县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组织考察聘用相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及州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现就文山县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资格复审、组织考察、聘用等相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拟考察人员的确定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州选聘办根据各县生源情况,在本州内实行招聘数与考生双向调剂和调整,经调整后文山县计划选聘数为49名。 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由省选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每个县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同时,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为30分,文山县进入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拟考察人员共70名(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2日) (1)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考生应将个人学籍档案寄(送)至文山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以便审核考察时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审核。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原件)。 (2)笔试中加分的审核:笔试中有加分情况的考生,属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分的,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属于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加分的考生,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册。 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 (3)取消考察资格的几种情形: ①凡填报虚假信息,在审核时个人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组织考察,且终身不得参加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试和选聘到村任职考试。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违纪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期限、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 ⑤经资格复审达不到享受加分政策条件取消加分后,不能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 ⑥不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2、组织考察。(2010年8月3日至2010年8月5日) 对资格复审后符合考察条件的人员,采取与本人面谈、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 面谈时间:2010年8月4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参加面谈的人员必须于2010年8月4日上午7:30分以前到文山县委组织部集中。 3、确定拟体检人员(2010年8月7日前)。 为确保把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拔出来,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拔,根据拟选聘的职位数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 (1)近三年被评为优秀中共党员的;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授予学院(分院)及以上级别“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表彰,获奖项目多的优先; (4)自愿回原籍; (5)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 若遇以上条件相同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按上述条件和笔试成绩仍无法确定的,由文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出题测试,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人员。 三、体检、公示 (一)体检(2010年8月8日至2010年8月10日)。 体检由文山县选聘办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直接进入下阶段的选聘前公示。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文山县选聘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的顺延取下一名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其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文山县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其余体检人员费用自付。 (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选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同时在文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文山县党建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和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文山县人事局将与选聘人员于2010年8月30日前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考察、体检、公示以及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而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本县、本州、全省的顺序,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根据笔试和组织考察的情况顺序进行递补和调剂。递补和生源调剂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0876-2616068 县委组织部:0876-12380、0876-2146000 县人事局:0876-2183986 中共文山县委组织部 文山县人事局 201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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