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云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中规定:因考试和组织考察过程中放弃选聘等原因导致拟聘职位空缺时,按本县(市、区)、州(市)、全省的顺序,在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的,各县(市、区)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递补或调剂。根据我市情况,现将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拟聘递补人员公示如下:
州市 |
姓名 |
性别 |
报名序号 |
红河州 |
李立 |
男 |
069268 |
红河州 |
马薇 |
女 |
053347 |
中共开远市委组织部 开远市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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