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省州统一安排,永平县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名额为12名,根据云南省《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0年云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经按规定程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于2010年8月选聘了12名大学生“村官”。已选聘的12名大学生“村官”中有1名申请自愿放弃,出现缺额1名。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0年云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规定: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仍按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时,再按面试成绩确定。 此次需递补的大学生“村官”共1名,在考察合格尚未选聘人员中,符合本轮递补条件人员有1人。李平花,笔试成绩60分、共青团员、大学本科学历,因符合条件的只有1人,不需再按面试确定。递补人员拟定为:李平花。经体检合格,现将拟递补对象公示如下: 一、递补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准考证号 |
任职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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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花 |
女 |
彝族 |
共青团员 |
大学本科学士 |
大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
10129050303 |
永平县 |
| 二、公示时间:2010年8月27日—8月29日。 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反映。 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0872—6522227 县人事局:0872—6520037 中共永平县委组织部 永平县人事局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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