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丰都县2011年选派大学生资格复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选派到丰都县乡镇基层工作大学生资格复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11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11年度选派到我县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大学生资格复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1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地点:丰都县第二行政办公大楼9楼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报到。 二、体检 报到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8:30。 报到地点:丰都县第二行政办公大楼前空坝处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报到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自行下载《重庆市丰都县2011年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政审考察表》(附后)。考生系应届毕业生可委托所在院校党组织政审考察;考生系往届毕业生的可委托考生工作单位或街道乡镇党组织政审考察;考生系“西部志愿者”,可委托服务单位政审考察。于2011年6月1日前交到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双面打印) 1、《2011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在2011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中下载)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准考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科及以上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009年以来参加团中央“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仍在我市基层岗位服务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提供学位证明,但必须提供志愿者招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报到时必须将学籍档案交丰都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 材料有关要求: 1、关于应届生学历学位证明的问题:考生就读学校是大学的,必须出具大学开的证明,学院证明无效;考生就读学校是学院的,必须出具学院开的证明,系上证明无效。即:学历学位证明上加盖的公章要与将来颁发给本人的毕业证上面加盖的公章保持一致。 2、所有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原则上须在报到分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者,取消选派资格。 (二)体检有关要求 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联系人:周素珍 联系电话:(023)70738527。 特此通知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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