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云浮市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公告 |
内容 | 根据《云浮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办法(试行)》(云组通[2009]31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为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按照2013年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3年下半年我市继续选聘大学生村官100名,其中:罗定市38名,新兴县25名,郁南县31名,云安县6名。 二、选聘范围 参加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选聘办法 1、审核确定人选。各县(市)根据报名人员参加云浮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 2、体检。确定人员名单后,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3、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名单,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选聘。 4、培训。选聘生到村(社区)任职前组织上岗培训学习。 5、任职。选聘生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镇(街)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到村(社区)任职。 四、工资待遇 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除了市统一规定的每人每月1700元,每人每年2000元的补贴费用[交通补贴、节日补贴、社保(个人部分)等费用],及一次性发放的每人500元安置费外,各县(市、区)还根据实际,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初任人员标准发放工作补贴,使大学生村官月工资福利与当地事业单位初任人员相当。 大学生村官聘期二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本人自愿的,可续聘,但原则上只续聘二年。 原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名额,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招录人数一般应达到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五、其他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本人参加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云浮市)准考证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原则上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报名,云城区、工业园区及市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我市其他县(市)报名。每位高校毕业生不能交叉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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